集團公司舉辦專題法律知識培訓
為進一步增強公司管理團隊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4月26日下午,集團公司在總部十四樓會議室舉辦專題法律知識培訓。
集團公司律師事務部部長解健從合同效力、建設工期、質量標準、工程造價、工程鑒定、優先受償權、實際施工人訴訟等7個方面詳細解讀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并緊密結合公司實際,提出了各部室需要加強和完善相關管理工作的建議。
律師事務部律師助理邱晨以《刑法》第六節危害稅收征管罪為基礎,結合新頒布的《法釋(2024)4號》司法解釋,通過深入解讀條款涵義,剖析具體案例等方式,全面闡述了新司法解釋實施后,建筑企業可能面臨的稅收征管方面的刑事責任風險,以及需要采取的應對策略。
集團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兼總會計師倪學輝對即將施行的新修訂的《公司法》作了專題培訓,他通過新舊條款對比、列舉實際案例等方式,用淺顯易懂的語言、生動形象的比喻,對《公司法》主要的修訂內容和由此可能引起的法律效果,以及對建筑企業經營、管理、權利維護等方面產生的實際影響和相應的對策建議作了講解。
培訓開始前,集團公司董事長陳向陽作了簡要講話。他強調,依法經營、合規管理是我們建筑集團的生命線,也是實現基業長青的重要保證。“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管理團隊必須及時地熟悉掌握行業和企業所涉及的法律法規知識,藉此培養自己的法治觀念,增強風險防范意識,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實現集團公司持續、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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